羅伯特‧清崎在《富爸爸之有錢人的大陰謀》中提到:「每當教育工作者打著進行財務教育的名號,把銀行家或理財專家引薦治教室之中,她們其實是將黃鼠狼請到了雞舍之中。」
兒童從小參加金融投資產業辦理的理財課程或營隊,便ˋ從小被灌輸錯誤理財知識,等到長大成人有投資理財需求之時,很自然會選擇小時候帶給他們快樂時光的金融機構,購買對自己不利的金融產品。
其次,即使是沒有利益衝突的投資理財專家,如《投資人宣言》作者,威廉‧伯恩斯坦,也非擁有教育及心理相關背景,故針對兒童理財教育之主張常常違反教育心理學的原則。照其建議進行兒童理財教育可能顧此失彼,兒童雖獲得投資理財等金錢觀念,卻忽略失去對兒童發展更重要的關鍵。
最常見的錯誤建議便是讓小孩做家事以賺取零用錢。這種做法雖然可建立工作與金錢的關係,卻可能導致沒有零用錢的時候小孩便不願意做家事,甚至父母臨終時,拿不到遺產就不幫父母下葬等事。
給小孩金錢以做為獎勵或報酬時,一定要注意,凡是孩子應該做的事,例如寫作業、做家事,或喜歡做的事,例如學習、探索和表現,都不可以獎賞交換該行為,以免抹煞孩子原有的「內在動機」。
其實,兒童理財教育和成人學習投資理財的重點是一樣的,諸如消費的習慣 ( 分辨需要與想要 )、對金錢的態度 ( 金錢只是工具而非目的,幸福快樂才是目的 ) 、重要的經濟學原則 ( 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)......等,比投資工具介紹、複利的計算、投資的技巧來得重要。
而這些重點並非透過正式的教學傳達給兒童,而是透過日常生活中的以身作則與機會教育,才能使兒童建立正確觀念與習慣。家長擁有正確的投資理財和消費觀念及習慣,並把自己的財務狀況管理得非常好,便是最好的兒童理財教育。總之,老話一句,身教重於言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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