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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
20140815【中山社區大學】當退休規畫遇見心理學
20140815【中山社區大學】當退休規畫遇見心理學
本週我們討論的是《象與騎象人》中的最後一章「人生意義」。講到人生的意義,有兩個層面的問題不可以搞混:
其一是「人生有什麼意義?/人生的目的為何?人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上?」這個問題幾乎沒有答案,如果有答案大概也是「人生並沒有任何意義或目的」。
其二是「我如何讓我的人生過得有意義(感)?/我的人生是為了什麼而活?」這個問題似乎更重要,更可能得出答案,也對我們有幫助得多了。針對這第二個問題,我們討論了三個人生意義感的來源:
一、「愛」:我們體內的依附系統、施愛系統和(改良版的/不同於動物的)交配系統,讓我們有和別人在一起的需求、為他人好付出與奉獻的需求、以及與他人結合的需求。因為這三個系統而產生的親近關係或親密關係,例如家人與伴侶,常常是我們人生意義感的來源,也是我們生命的重要目的、每天所從事的活動其背後的原因。
二、「工作」:這裡講的工作不是混口飯吃的「差事」,也不是一味追求更高的成就目標而無法享受過程的「事業」,這裡的工作講的是能夠沉浸的過程中並且發揮天賦與潛能的「天職」。一份好的工作(廣義的工作,包含不給薪的工作,如志願工作、家庭工作、學習工作…等)一開始多半只是有興趣,從事該活動時常常進入「心流」(全神貫注)的狀態。而經過多年的投入,漸漸地與相關的人、事及核心價值產生緊密的關係,生活中充滿著與這份工作相關的人事物,整個人生開始與這份工作變得密不可分。
三、「信仰、宗教,或者比自己更偉大的事物」:通常當個人的肉體、心理與社會文化三個層次的生活產生一致性時,我們就會感到有意義。例如一個人每天從事的工作,和他心中理想的工作不一致時,就容易感到「沒意義」;另外,就算能夠從事自己心中理想的工作,但無法獲得社會文化或其他人的認同時,也很難感到有意義。而當我們虔誠地加入某個宗教,或者加入有相同信仰(例如科學研究、終身學習、或者社會服務…等)的群體時,我們每天從事的「儀式」和我們心理所認同的價值一致,並且身邊的人及所處的社會文化都給予我們支持與贊同時,我們便能產生意義感。
問問自己,每天從事的諸多活動其背後到底是為了什麼?是什麼讓你的人生變得有意義?如果能夠找到你願意為他(它/祂)而活的「人」、「工作」或「信仰(社群)」,並用心經營,相信你的人生會活得更有意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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