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

不用再上班了》企業家 vs. 鷹業家

丹‧米勒(Dan Miller) 著

你討厭你的工作嗎?
幹嘛不老實說出來?
有一個團體絕對會聲援你,
那個團體的名字叫做「每個人」,
他們每晚都在酒吧碰面。

~杜魯‧卡瑞(Drew Carey)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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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趕赴一份他們不愛的工作,這些人卻為自己的選擇辯護,宣稱所作所為皆是為了現實與責任。試問,將自己的生命活得毫無意義又沒有樂趣,哪能叫做對自己負責?你只是在對公司、老闆負責,卻不是在對自己負責。


以人們花在工作上的時間來說,若找不到一份有意義的工作,不僅無法實踐人生,就更深層的意義來說,我們只是行屍走肉。況且,尋找一份有意義的工作也有迫切的必要性。在這樣一個迅速變遷的社會,過著每天準時上下班,等著公司發薪水的生活,絕對是置自己於險境



傳統工作型態已無法帶來保障,越來越多認真工作多年的員工,被公司一聲不響地遣散。我們已經回不到過去了,但企業的生存絕非更加艱難,個人的機會也未曾減少,只是工作的型態正在改變。而我們所擁有的機會,和上一代所擁有的選擇差異極大。

在知識經濟、體驗經濟時代裡,需要的是智慧、創意,而這些特質在忙碌、擁擠、吵雜、壓力的工作環境下,是無法培養出來的。你需要的是找到一份符合個人能力、特質與興趣的工作。

但是,我們的社會文化讓我們誤以為依照個人的本性找工作或追求夢想,是一種自私自利且不切實際的做法,根本養不活自己。事實上正好相反,做著自己不愛做的工作的人,常是那些面臨經濟困境,且身心不愉快的人

即使知道這個道理,但對大部分的人而言,忍受痛苦還是遠比改變容易。而不願做出改變的原因,大多是面對「失業」時的恐懼。但不作決定也是一種決定,而且往往是最糟糕的決定。約翰‧甘迺迪:「採取行動必得冒險與付出代價,但應付的代價遠比沉溺於安逸之中要小的多。」



一般來說,失業後大家第一件想做的事,便是降低自己的欲望與可能的開銷。不過這樣的反應應該是面對收入銳減、時間變少、自由不再的變化時才該有的。怎們沒有人想到,被開除後反而可以增加我們的收入,找到更有意義與符合自己標準的工作呢?

你不但不應該視失業為畏途,反而該感謝失業帶來的機會。研究顯示,如果你還沒30歲,在接下來的20年中,被老闆開除的機會高達九成,你何不更坦然的面對?事實上,有很多事業成功的人事後回想,被解雇是發生在他們身上「最美好的事」。



被解雇後,你將擁有更多的時間,去做你一直想做卻從未開始的事;你將會有更多創造力,去發展屬於你自己的事業;你將會有更多的生產力,去對這個社會做出有意義的貢獻;當然隨之而來的,你也將會有更多的收入。

改變需要極大的勇氣,被解雇通常可以推我們一把,但其實你可以更主動。何必等待被動的開除,如果你想要,馬上就可以開除自己,從「傳統工作」中開除自己,一旦開始做自己喜歡的工作,你就「不用在上班了」!



實際的作法當然因人而異,你不必真的辭去工作,你可以採取查爾斯‧韓第主張的「組合式工作」。繼續保有一份全職或兼職的工作,可以讓你在發展自己專屬事業的初期,沒有經濟上的壓力。

當你全心全意要離開一個熟悉的環境模式時,你必定會經歷恐懼、厭惡、憤怒甚至沮喪等情緒;但是一旦找到確定的方向,你又會立刻生氣勃勃、信心滿滿,而且熱情有勁。而且這樣的改變絕對是值得的,因為從來沒有一個人會在臨終前,後悔自己在辦公室裡待的不夠久的,那麼,你還在等什麼呢?


企業家
鷹業家
1.發現需求、滿足需求
1.創造需求
2.租賃辦公室
2.在家工作不需要辦公室
3.資本最少需要50~100萬美金
3.不需要資本,但要投入時間、精力與創意
4.聘請員工
4.旗下沒有員工
5.以提供產品為主
5.提供服務或資訊
6.對經營事業有興趣
6.對發展事業有興趣
7.想做一項大事業
7.想做一種事業
8.希望做大事業
8.專注維持小事業
9.創業後即開始拓展事業
9.創業後維持原本規模
10.利益為創業動機
10.目的為創業動機
11.以公司銷售額衡量成功與失敗
11.以人際關係好壞衡量成功與失敗
12.以打敗競爭者為目標
12.尋求可以合作的企業組織
13.以獲得為導向:我們可以從客戶那裡賺多少錢?
13.以付出為導向:我們能提供什麼給客戶?
14.成功打響公司名號後便賣掉它
14.就算中樂透仍會繼續做這工作
15.花時間管理公司人事
15.花時間發想創意
16.也許擁有許多項事業
16.可能曾是個忠誠的員工



本文摘自《不用再上班了》高寶,並加入個人之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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